针对公租房在使用和管理过程中,存在“随意装修、破坏结构、改变性质、施工扰民”等装修乱象,日前,市保障房公司结合实际,确立“一般不装修,不批不装修,按规定装修,装修不补偿,违规必追责”的原则,“约法五章”切实加强公租房装修管理。
市保障房公司负责人介绍,目前我市的公租房在配租入住前,均按规定标准统一进行了装修,已具备基本居住条件,为保证物业的安全完好和小区的协调美观,承租户原则上不得再次进行装修。公租房因便利生活,确需装修的,承租户必须事先向市保障房公司提出书面申请,经审批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。承租户在装修过程中,应当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房屋租赁合同约定,做到“六不”,即不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、不拆改线路管道、不占用公共区域、不损坏公共设施、不乱搭乱建、不影响邻里生活。退租时,须保持所承租房屋及装修的完好,其个人装修部分不得损毁,不予补偿。承租户损坏或者违规装修所承租房屋的,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,并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(通讯员 许张林 苏芙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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